廣東省2021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資金分配計劃公示
3月18日,廣東能源局公示2021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資金分配計劃。2021-2023年廣東省充電設施補貼標準為珠三角地區(qū)直流樁不超過200元/千瓦、交流樁不超過40元/千瓦,粵東西北地區(qū)直流樁不超過300元/千瓦、交流樁不超過60元/千瓦,高速公路快充站內充電樁參照珠三角地區(qū)補貼標準執(zhí)行。
2021-2023年對粵易充平臺每年補貼100萬元。建成投運、驗收合格并于2019-2020年取得粵易充接入證明的公共充電樁,待2017-2020年中央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下達后予以補貼。
2021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資金分配金額涉及廣東省20個地區(qū)共計2.4億元。其中廣州獲得最高補貼,為7534萬元;其次是東莞,獲得5021萬元專項補貼;第三是佛山,補貼金額為2360萬元。
原文如下:
廣東省能源局關于2021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資金分配計劃的公示
為進一步支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,按照《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印發(fā)省能源局經管節(jié)能降耗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粵財工〔2020〕40號)有關要求,根據各地市(除深圳外)、省交通運輸廳報送的建成投運、驗收合格并于2021年取得粵易充平臺接入證明的公共充電樁的數量和額定功率數,按照“鎖定預算、總額控制”原則,采用因素法切塊,編制我省2021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資金分配計劃,現將資金分配計劃予以公示(見附件)。
2021-2023年我省充電設施補貼標準為珠三角地區(qū)直流樁不超過200元/千瓦、交流樁不超過40元/千瓦,粵東西北地區(qū)直流樁不超過300元/千瓦、交流樁不超過60元/千瓦,高速公路快充站內充電樁參照珠三角地區(qū)補貼標準執(zhí)行。實際補貼標準根據補貼資金總量進行折算。2021-2023年對粵易充平臺每年補貼100萬元。建成投運、驗收合格并于2019-2020年取得粵易充接入證明的公共充電樁,待2017-2020年中央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下達后予以補貼。
公示期從2022年3月18 日至3月24日(共7天)。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間向省能源局反映。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,請?zhí)峁┱鎸嵭彰⒙撓捣绞胶头从呈马椬C明材料等;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,請?zhí)峁﹩挝徽鎸嵜Q(加蓋公章)、聯系人、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。
受理單位:廣東省能源局電力處
聯系電話:020-83138595
電子郵箱:[email protected]
郵政地址:廣州市越秀區(qū)東風中路305號10號樓808房(510031)
廣東省能源局
2022年3月17日